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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障碍  融合共享(观点)

人民日报  2022-04-12 05:35

2012年国务院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我国无障碍城市建设不断取得进步,已成为保障生活、改善民生、提升品质的重要内容。目前,所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都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工作,大多数区县级行政单元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消除障碍、融合共享”理念已逐步纳入各项政府规划当中,交通出行、金融服务、商业服务、文化旅游、养老、教育等领域“无障碍+”建设成效显著,无障碍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我国无障碍城市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面临着大多数城市规模仍将扩张、老龄化日趋严重、慢性病患病风险升高等形势,要实现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远景目标,就必须着眼我国实际,关注国际上的新发展趋势,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前瞻布局。

一是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重心从末端改善转向前端设计。由于历史上重视不足,很多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的无障碍设施缺失,后续补建、改造往往成本较大,这就要求从规划设计环节即融入无障碍理念。在这方面,日本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还提出了体验式的设计理念,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与设计师共同参与设计,确保无障碍设计为所有人群使用。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中面临着很多城市更新与建设任务,应当在设计之初就将无障碍理念贯穿其中。

二是提升已有设施设备的利用效能。实际上,我国一些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已相对完备,但其服务和运维水平相对落后,诸如共享单车占用盲道和无障碍坡道、机动车占用残疾人车位的现象司空见惯。为改变这一状况,就需要以法律形式明确建设和管理的相应责任主体,对运营环节出现的一系列阻碍行为,应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德国等发达国家均制定了无障碍专门法,明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主体,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已建设施设备发挥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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