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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强推核污染水排海严重背弃国际法义务(钟声)

人民日报  2022-04-13 05:41

日本强推核污染水排海极为自私、极不负责,是对周边国家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是对国际道义和国际法义务的严重背弃,是对海洋环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权利的严重危害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无视国内外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决定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核污染水排入大海。距日方作出这一错误决定整整一年过去了。根据东京电力公司近日公布的福岛核污染水处理方案,日方即将正式开展核污染水排放准备工作,并计划2023年春天开始长期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日方执意推进核污染水排海,是极为自私、极不负责的恶劣行径,是对周边国家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是对国际道义和国际法义务的严重背弃,是对海洋环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权利的严重危害。

日方选择对自身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把最大的环境健康安全风险留给世界,是“极其自私的算计”。东京电力公司的资料显示,核污染水即使经过二次处理,仍含有多种半衰期超长的放射性核素。日方拟排放核污染水规模超过百万吨,持续30年,数量之大、持续时间之长、涉及海域之广、潜在风险之高前所未有。即使在其国内,日方做法也引发各界强烈担忧和反对。近日,日本约18万人署名反对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等组织重申坚决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福岛民报》发表评论指出:“日本政府应正视国民的想法,终止核污染水排海进程,倾听当地居民的声音。”

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缔约国,日本政府明知故犯,严重违反国际法义务。在公布排海决定前,日方未与周边国家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在公布排海决定后,中国、韩国、俄罗斯、菲律宾等多国以及有关国际机构均表达了关切,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正当性、排海方案的合理性、核污染水数据的可信性、净化设备的可靠性等问题,向日方提出了诸多质疑和关切,日方迄未作出认真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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