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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解答电子烟管理新规 业内:行业将迎来规范化发展

人民网  2022-04-14 15:39

在电子烟行业专家陈中看来,电子烟监管过渡期到9月30日,更有利于行业各方有足够时间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改造,提供符合国标产品给消费者,体现了主管部门对行业的有效监管。

“电子烟国标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相辅相成。10月1日以后,国内电子烟产品在生产制造和销售方面,都会有一个公开透明且强制遵循的标准,对消费者来说在使用产品时也会更为放心,有利于提升电子烟行业发展水平。”陈中说。

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针对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可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电子烟相关许可证管理、技术审评、产品追溯等有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鉴别检测、产品包装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警语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税收、寄递、入境携带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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