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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解联大第2758号决议于法不容

人民日报  2022-04-15 07:44

1971年,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从字面含义、磋商过程和嗣后国际实践看,该决议不仅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且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然而,近来美国有智库在民进党当局资助下炮制报告,蓄意曲解联大第2758号决议,妄称决议未处理台湾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渲染“台地位未定”,为民进党当局谋“独”拼凑所谓“法律依据”。有关说法在法律上丝毫站不住脚。

联大第2758号决议在国际法上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谈一个中国原则离不开一个基本事实: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3年,中英美三国首脑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要求“将日本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如满洲(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在其1945年投降书及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也承诺遵循《波茨坦公告》规定。因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确认了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台湾归还中国的事实也构成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否认台湾属于中国的图谋也是对这一秩序的公然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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