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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因婚孕产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

北京青年报  2022-04-15 08:26

原标题:不得因婚孕产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

三是,增加有关入职查询制度的规定,有效预防学校发生对未成年女性的性骚扰、性侵害。

四是,增加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的规定,保障女职工生育休假权益,促进国家生育政策落实。

五是,明确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

他说,二次审议稿修改完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有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一是,制度设计中注重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举措,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妇联联合会等方面有关职责,完善具体工作举措。二是,结合新增法律规定,完善有关法律责任,增强制度刚性,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发现妇女疑似被拐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近期个别地方暴露出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反映这些地方在社会基层治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一定短板弱项。”臧铁伟说,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中,高度重视各方面就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提出的意见建议。

他说,拟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角度,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规定:

一是,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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