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2016-03-21 10:07
除前述两种情形外,在日籍慰安妇中,也一部分女性是因犯了所谓“过失罪”,而被惩罚去充当慰安妇。一位名叫武滕绢代的女子,因为没有能完成监视中国情报人员的任务,而被送上军需船;另一位名叫池田幸子的护士,则是因为在医院反抗一名伤愈日军军官的强奸行为,而被认为不适合做护士工作,被迫转行当了慰安妇。
日本向被侵略地强征慰安妇
后来,随着战争规模不断扩大,日本军队对慰安妇的需求日趋强烈,原有慰安妇数量已跟不上需求。日军开始将眼光投射到朝鲜,中国,东南亚等被侵略、殖民的国家。从军事基地的邻近地区掠夺慰安妇的行为开始大行其道。
据文献记载,仅在日本本国及朝鲜,就有将近20万名女性沦为慰安妇。在这20万名女性之中,日本籍约占20%,朝鲜籍约占80%。
1933年,国际联盟曾进一步补充制定《关于禁止买卖成年妇女卖淫的国际条约》。根据该条约,日本军队在国内征募女性赴海外慰安,至少在法律层面上,开始面临一个壁垒。未满21岁的卖淫女性,将难以纳入征募名单。此外,随着国际社会强烈反对进行妇女人身买卖,日本当局的压力也面临一定的舆论压力。
因此,日本政府将注意力转移到被侵略地和殖民地。日军军需大臣手令中曾明确写道:“慰安妇属军佑品,但不得编号,不得建档,从长远运输费用和开销考虑建议,今后可迅速在统治区和占领区秘密征招慰安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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