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人形象,婚礼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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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北京相亲的主要形式是:女子在七八岁,有亲友提亲,经父母同意后,提亲者与男方父母商议,若亦有意,便互换字据,称门户帖,将两家父祖三代姓名和官职写于红纸上。互相查明对方家庭情况后,两家互换八字帖。若女子干支与男方父母干支无相克,则进入相亲阶段。择吉日由两家父母等暗地看男女本人,称相看,即相亲,但并非男女本人亲自相看。若双方满意,男方父母向对方女子赠送衣服或首饰,作彩礼。若是名门望族,则举行一次送彩礼仪式,两家均聘请良家女子未孕者二人或四人,专理此事。此后,男方请阴阳家选择举行婚礼之吉日,且择定姻缘女子上轿下轿之时刻等事项,以待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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