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 2017-07-25 09:41
清代建都北京,基本上沿袭了明代的城市管理制度,包括内城、外城和城属(京营四郊)三个地域单元,但顺治初定都北京即于内城“分八列旗,拱卫皇居”,并迁移内城汉人之官民商贾于外城,推行兵民分城居住。由于大量旗人内迁和北京内城被圈占,以及北京城市的发展,主要是内城八旗户口的迅速增殖,清初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1.7万户,55.6万人,其中内城八旗人口计约8万户,40万人。随着政权的稳定,北京人口不断增加。据《北京志·人口志》记载:乾隆末年(1795年),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5.74万户,74万人。至光绪八年(1882年)北京城市人口21.8万户,108万人,人口密度达17419人/平方千米,形成了“户口日繁,待食者众,无余财给之,京师亦无余地处之”的局面。
为缓解京城人口增长压力,明朝廷从弘治年间开始逐步疏解京城人口,隆庆、万历年间仍继续坚持实行调控北京人口的各项措施。清朝从雍正年间至乾隆年间先后采取多项措施疏解人口。
明弘治年间开始外迁驻军兵力,减轻京城人口供养压力
明代永乐至宣德年间,大量卫所军士迁居京师,导致北京城市人口剧增。为疏解城市军事人口,加强外围防御,弘治年间开始外迁京城及京畿卫所军士,实行边戍屯居。在长城沿线设置九个军事重镇(亦称“九边”),后又在北京西北增设了昌平镇和真保镇,统领大批卫、所的官兵保卫边防。他们大多亦兵亦农,战时打仗,平时从事种植和畜牧业生产。京郊及周边地区以“营”“堡”“卫”等而称的地名,相当一部分与当年的卫所军士迁离京师、戍边屯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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