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省略的婚礼
我的婚礼是被母亲省略的,她甚至没有和父亲商量。
母亲委屈自己心爱的女儿,是为了成全姑爷。
1973年我们结婚时,爱人在部队刚提干,每月工资52元。他父母去世得早,操办婚礼需要一笔钱,母亲怕他借债后有压力,所以想出了省略婚礼的主意。由于父亲在北京工作,那时通信不便,母亲就自作主张了。
我那时在安平县战备连当工人,当时正值麦收,我们支农割麦刚回来,看到母亲与爱人一起来,我愣住了。母亲解释说:“书全(我爱人的名字)回来接你去部队举办婚礼,我想在部队举办婚礼也得花钱,就把他带来和你商量,旅行结婚。”我问:“去哪儿旅行?”母亲笑着说:“从安平回家不就是旅行吗?”我不作声,母亲接着说:“这样你们就不用花钱了。”我眼里含着泪点了头。
当我去找领导请假时,连里的领导主张在那儿为我们举办婚礼。母亲推托道:“书全在家最小,他的哥嫂们要他回去办婚礼,趁此热闹一下。”领导就批了假。我的好姐妹们匆忙为我买了礼物:小梳子、小镜子、洗脸盆等,最好的朋友为我买了几尺布,连队送了一块镜匾。
回到家里,我对三妹说:“彩如,把你的粉色的确良褂子洗一下,下午我穿着去婆家。”吃过午饭,母亲把我叫到一边小声叮嘱:“你们去了成村,哥嫂问起你来,就说在安平办了婚礼。如果他们挽留你们就住一夜,如果不挽留就回来,咱们家不信老理(本地风俗:婚后的女子不许在娘家过第一夜)。不许为难书全,没有娘的孩子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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