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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原局长退居二线后到公司兼职 变相受贿获刑

检察日报  2017-11-21 09:13

原标题:商务局原局长退居二线后到公司兼职 变相受贿获刑

2015年9月,池州市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线索找许志华调查核实时,许志华极力隐瞒违纪违法事实,一再向组织表白自己只存在收受购物卡、长期占用“借款”的违纪行为,避重就轻,欺骗组织。2015年12月,许志华夫妇到安庆市,将收受池州某产业园负责人的5万元退还。许志华被池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仍然心存侥幸,利用“借款”“兼职”作为挡箭牌,隐瞒、辩解违纪违法事实,干扰案件侦查工作。

以身试法

锒铛入狱

办案检察官认为,许志华观念失准、公权滥用、心存侥幸,从一名正县级领导干部蜕变为贪腐分子,他的蜕变再次警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许志华出生在普通农村家庭,有着30多年的党龄,从贵池县牌楼供销社营业员开始,一步步成长为正县级领导干部。因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两年被池州行署各记大功一次,受到了上级和社会好评。许志华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在工作中,拼命学、玩命干、反复想、认真思,干每一项工作都力求完美。在职时谨言慎行,退下来,感觉自己没有约束了,可以放纵自己,于是到了曾经管辖的企业“赚钱”。在这种“多赚钱”理念的指引下,屡屡以身试法,将纪律和法律底线完全抛弃在脑后,导致我在极度膨胀的贪欲面前,重私利轻法纪。

许志华的“前半生”是精彩的。即使将到年龄离开一线工作岗位的时候,组织上也做了周到的考虑,让其有一个退休的缓冲期。不出意外,许志华本应该在离开领导岗位后过着幸福的晚年,颐养天年。但是贪欲的爆发,侥幸心理的作祟,最终使许志华忘记了共产党人的初心,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办案检察官表示,许志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看似偶然,实则必然。最关键的就是没有敬畏纪律和法律,行为任性,不能用纪律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最终越过了纪律法律底线,使自己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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