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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的狱中来信:漫长的11年

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2018-04-10 08:05

真的,我不同意再做无罪的申诉,不管怎样无罪,结局也是早出去,做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定性错误量刑不当,我也很快能出去了。只不过本色没有了,没关系的,我可以再造一个本色。有些事发生了再也回不去了,你们也不希望我近六十岁才出狱吧。(落款日期为2017年1月30日)

吴英不承认集资诈骗,但2011年4月7日,吴英在二审时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长期关注吴英案的人士认为,吴英对于案件持有一种务实态度,法律对非法吸收存款罪的处罚力度小于集资诈骗罪,如果能通过认罪改变罪名,就存在提早出狱的可能。而尽早出狱,正是吴英最渴望的。

吴永正向记者介绍,吴英最初被捕时,他并未发出任何声音,“因为不曾关注吴英的生意,所以无从判断”。大约半年后,他才将事件的来龙去脉理清。他向记者表示,坚持“无罪”是他基于事实和法律,同时听取法学专家和律师的建议后做出的。吴永正的观点得到部分法学界人士的认同,律师也始终做无罪辩护。某种意义上也是他多年来坚持申诉的动力。

吴永正坦言,由于他与吴英两人的意见产生分歧,他在探监时经常“痛骂”吴英,吴英也在信中提及自己“被骂”。

作为最接近吴家的人士之一,《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一书的作者万茵站在吴英一方。万茵告诉记者,虽然他多次指出吴英无罪,但他所说的“无罪”仅指吴英未犯集资诈骗罪,并不代表吴英没有其他罪行,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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