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社会>求真

叶大鹰:贯彻落实英烈保护法不应只是英烈家属的事

人民网  2018-11-07 14:38

5月24日,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

法院判决“暴走漫画道歉 赔偿精神损害费10万

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此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西安摩摩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11月5日,“西安摩摩公司”发布的道歉信称:我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在视频中篡改了《囚歌》的内容。该视频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引发了舆论关注,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不仅给叶挺烈士近亲属造成了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对此我们深感内疚和悔恨。我公司现向叶挺烈士近亲属及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承诺在今后的网络创作中定当尊重历史、弘扬正气,同时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指正。

叶挺后人:将赔偿金10万并另筹10万捐赠 用以宣传保护英烈工作

在西安摩摩公司刊发道歉信后,叶大鹰在微博中发布署名为“叶挺后人”的声明称,依据叶挺后人起诉“暴走漫画”侵犯叶挺烈士名誉权案的宣判结果,“暴走漫画”需依法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除此之外,叶挺后人还将另外筹集10万元,将共计20万元一并捐赠给海南省英雄公益基金会,用于英烈宣传和保护方面的工作,带动全社会一起维护《英烈保护法》。 叶挺后人表示:英烈名誉不容亵渎,作为先烈后人,必须要用法治手段维护英雄烈士光辉形象,坚决惩治威慑相关责任人,以保护英烈权益,弘扬烈士精神。

上一页

简版彩版触屏版

Copyright © 2014 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