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财经>金融

最高法拟出司法解释 上市公司应杜绝违规担保

证券时报  2018-11-14 08:20

杜绝违规担保

投服中心表示,从实践来看,近年来针对商业银行贷款的违规担保已逐渐减少,大多转向了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甚至是民间借贷,担保主体逐渐由上市公司下沉到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这更加重了违规担保的便利性和隐蔽性。”上述人士指出,违规担保中债务人一旦未能正常履约,经司法判决后,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作为担保方的上市公司即可能要履行担保责任,其优质资产及主要账户往往会被查封或者冻结。违规担保信息被迫披露时,对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已经形成,即使上市公司向有关责任主体追偿,其结果也难以预料。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就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基本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投服中心表示,相信该司法解释正式公布后,将有效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顽疾。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陈旭光律师表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文件中越权担保合同对公司的效力判定标准将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投服中心呼吁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注立法方向,从现在起开始彻底杜绝违规担保行为并及时纠正已发生的违规担保,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投资者可从两方面

防范违规担保

上一页下一页

简版彩版触屏版

Copyright © 2014 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