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观点

法制日报:治理电商刷单还须监管“刷屏”

法制日报  2018-11-14 08:40

原标题:治理电商刷单还须监管“刷屏”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电商雇人刷单,等于聘用评论师进行虚假的评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而“刷单”成为一种地下产业不仅推高了网购成本,而且误导了消费者正确的选择和判断。特别是,采取欺骗手段刷单促销,属于一种不当竞争,损害一些正规电商及商品的利益事小,扰乱正常的网购市场秩序事大。

可见,对于电商刷单乱象,不能放任不管。此前,针对层出不穷的刷单现象,尽管京东、阿里等多家电商平台采取了监管措施。比如,针对查明有恶意刷单行为的商家,阿里都会依据法律和平台规则,作最严厉打击,如直接清退。如果商家刷单行为涉嫌违法的,阿里平台也会依法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在京东,被鉴定为虚假交易的店铺,将对涉及商品进行惩罚性降权、下架,情节严重的关店,且被限制参与京东的营销活动。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刷单乱象非但未能有所遏制,反而愈演愈烈。

可见,治理电商刷单,还须监管“刷屏”。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对于惩治刷单行为来说,相关部门除了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应敦促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等,完善交易规则、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比如,对于刷单行为,首先对涉事网店的网页进行屏蔽,对虚拟出来的高销量和好评进行清空。特别是,对于违规刷单的电商,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屡教不改者,轻则实施经济重罚,重则责令其退出网购市场,永远限制进入。

上一页

简版彩版触屏版

Copyright © 2014 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