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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行为治理中的“底线”与“红线”

光明日报  2018-11-14 15:45

原标题:学术不端行为治理中的“底线”与“红线”

道德是法律的有益补充。与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量保证实施不同,道德的力量主要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等来维持。学术研究的探索性质,决定了其需要一个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环境,因此,法律需要保持适当的谦抑性。对于那些不宜由法律来调整、由国家强制力来治理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交由道德来补充进行规范。学术道德是学术研究的底线,无论是否违法,行为人无疑知晓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简历、伪造实验数据等行为是“不对”的。这种“对”与“不对”,显然是一种内心的确信,是一种道德上的判断。为了强化这种道德上的是与非的确信,近年来,学术共同体、教学科研机构等纷纷出台了大量的科研道德方面的倡议书、自律准则等文件。

学术不端行为缘何屡禁不止

如果说学术道德因为其柔性和自律性,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上存在天然的劣势,那么看似完备、严格,又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法律制度,为何也规范不了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活动,威慑和制裁不了愈演愈烈的学术不端行为?

首先,在当前这种以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论文数量为评价指标的排名竞争环境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作为与教学科研人员联系最紧密、最容易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主体,即使发现科研人员存在违反科研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也往往持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掩盖、庇护科研人员的行为。相当多的科研不端行为只是在经媒体曝光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后,相关单位才不得已对其行为进行处理。因此,学术不端行为实际上呈现一种“高发生、低曝光”的状态。这种“低曝光”使得研究人员普遍怀有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倒霉的人”不应该是自己,这是科研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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