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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通报4起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27名领导干部被点名道姓曝光

湖北日报  2018-12-15 14:22

原标题:27名领导干部被点名道姓曝光

  夷陵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湖北中孚化工公司厂区地面渗漏造成污染问题履职不力、乱作为问题

2006年至去年,湖北中孚化工公司先后建设15万吨/年复合肥、10万吨/年湿法磷酸等6个项目,由于雨污分流不彻底、磷石膏渣和生产废水长期渗漏,造成玛瑙河及其支流白河严重污染,尽管宜昌市、夷陵区环保等部门多次采取检查、行政处罚等措施,但监督执法不力,致使该公司污染问题未彻底解决。2012年3月,该公司向夷陵区经信局提交15万吨/年复合肥项目立项请示,区经信局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军和中小企业科时任科长林英成未执行省政府关于化肥项目建设审核备案相关规定,越权为该公司办理备案登记。区经信局未执行省政府立即停止违规项目建设规定,未对该项目予以制止和纠正。2014年12月,该公司未经宜昌市发改委审核并报宜昌市政府批准,向夷陵区发改局提交10万吨/年湿法磷酸项目备案申请,夷陵区政府时任区长卢斌(另行处理)、分管副区长田红要求区发改局违规为该公司办理了备案登记。市环保局未及时发现上述违规备案登记问题,先后两次违规批复同意该公司环评申请报告。去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上述问题。田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海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林英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宜昌市环保局时任环评科科长张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中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陈志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总经理陈维民等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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