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2019-01-07 08:21
房客想抵税 房东:不租了
按照现行的政策,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而个人出租住房如采用分税种方式,需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
“要是提抵税的话,就不租了。”齐芳特别直接,“我也不涨房租,我也不让他自己缴税,解除合同就可以了。”齐芳有一套房子在出租,租客还没表达抵税的意愿,齐芳就把自己的想法提前告诉了租客,“谁知道缴税之后,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春波表示理解房东的想法,“羊毛出在羊身上,即使房东每个月按时缴税,那这部分成本一定也是转嫁到租客身上的。”
实际上,在目前的租赁市场,个人租房基本上不会主动去纳税,这也是造成房东对于租房抵税的事情比较敏感的原因之一。而对于齐芳来说,她也怕诸如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采访中,多家中介的人员也表示,不少房东已经打电话提出了要求,“不给抵扣个税。”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房东不愿意租客抵扣个税,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房东怕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税更高,“原来税务机关可能不掌握房东的房租收入情况,通过纳税申报后,房东的房租收入就会被记录。”张大伟说,以北京为例,租赁行为备案的比例尚不足一成,而如果看全国,1%都不到。
上述税务部门有关人士也证实,出租房屋后,主动前往税务部门报税的出租人并不多,“企业租房,可以要求缴税,但是个人出租房屋,没有办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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