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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夫妻债务就当以“共借”“共享”来判定

齐鲁晚报  2019-06-26 08:51

原标题:夫妻债务就当以“共借”“共享”来判定

以上条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都全部予以吸收采纳。过去,已经离婚的一方为了表明自己不知情,需要证明当时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夫妻财产AA制,又或者是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其难度可想而知,想要证明一件事情没发生,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现在,举证责任放到了债权人身上,无疑更加合情合理——既然要让没签字的一方还钱,起码得证明人家知情同意或用了你的钱吧?

当然,也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来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这意味着,债权人须事先明确借债人的婚姻情况——已婚就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目前来看,由于婚姻信息尚未全国联网,债权人存在误判的可能。这就要求,债权人更加审慎,并在“夫妻共享”方面承担举证责任。这方面,对于陌生人之间的借贷会产生影响,当然对打击高利贷行为也有正面作用。

从婚姻法为“二十四条”引发的争议,到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进一步明确,再到如今民法典草案的再次重申,科学平衡了各方利益和责任,无疑更加公平合理——共同债务就要“有难同当”,但绝不包括吃哑巴亏。现实情况复杂多变,事先明确风险,其实对各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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