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0-03-20 11:20
穿梭在街头巷尾进行防疫宣传的志愿者、坚守在基层一线维护防疫秩序的工作人员……抗疫要取得最终胜利,离不开一线医护工作者与病毒争分夺秒的斗争,也离不开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所作的努力。截至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公布五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是针对防控疫情有关人员实施的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的违法犯罪。
哪些行为属于对防控疫情有关人员实施的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的违法行为?这类行为的危害性有哪些?此类行为将会受到何种处罚?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全国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维护好防疫人员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疫情防控期间,一起普通的抢劫案却因为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而变得非同一般。
今年1月29日,胡某乘坐毛某驾驶的摩托车经过湖北省通城县教育局附近路段时,见付某肩挎提包在花坛内侧行走,便提出由毛某驾驶摩托车,胡某负责夺取被害人提包,抢夺财物偿还自己购买毒品的欠款。毛某未反对,并掉转摩托车行驶方向,朝付某驶去。在靠近付某后,胡某拽住付某提包肩带强行拉扯,其间与付某多次争夺,致付某倒地受伤。付某抱住提包大声呼救,胡某、毛某遂驾车逃离现场。
询问被害人时,付某提到的一个细节让通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吴四兵记忆深刻。付某在基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数日,提包内全是她之前走访摸排统计的各类表册和数据,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付某告诉我们,当歹徒抢夺她的提包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包里的防疫资料丢失,于是她拼命护住了包,至于自己会不会受伤根本没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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