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6-01 08:24
纵观徐好军案件看似简单,违纪违法手段“单一、粗放”,但从中也让我们看到扶贫领域惠民政策落实的一些“漏洞”。一方面村组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村级组织是各种惠农政策、惠农资金的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事关群众利益的危房改造资金、低保金、五保金、土地补偿金等等都要经过村级组织逐级上报,逐级审核。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认为过程中向群众收取一点辛苦费,算不上违法就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信息公开不规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包含了“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五项必须公开的内容,接受村民的查询。显而易见,危房改造资金属于涉及村民利益和普遍关注的问题,理应通过村务公开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但从徐好军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危房改造资金的行为来看,村务公开必定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口头承诺。
今年是全面脱贫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集中整治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影响脱贫攻坚质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惩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特别是从严从快查处弄虚作假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执行扶贫惠民资金发放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在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不是‘稻草人’,是带电的‘高压线’”,只要敢动扶贫“奶酪”,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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