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网 2020-08-21 08:04
没有人不想要低成本贷款。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民间借贷的利率高低,不仅取决于法律的规定,还可能取决于供求关系、资金使用效用等因素。不管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是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利率红线仍在解决问题之表,而唯有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利率市场化改革才能治本。
随着市场经济繁荣,满足大量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需要融资供给的存量扩大和增量补给。让金融机构对小微服务充分、更全面,让普惠金融能够真正做到普惠。同时,通过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从而打破垄断增加竞争,将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从大多数国家实践看,高利贷“不受待见”,多在道德层面,而非法律原则。相反,越是在利率市场化的国家,对高利贷也相对宽容、开放。
民间借贷盛行,其实是供需原因共同作用的。较低的存款利率,资金不愿流向银行体系,于是大量社会闲置资金,追逐高利润涌向借贷市场。只有推进利率市场化,理顺价格关系,平抑官方利率与民间利率之间的巨大价差,才能最大限度压缩套利空间,“金融脱媒”问题才可以缓解。
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应成为改革先声。先戳破“魔鬼”的泡沫,让见不得光的暗影无处栖息,然后让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天使”找到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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