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 2020-09-21 07:58
但是,国内外经验表明,追求多重目标以及目标之间相互冲突往往是车险改革难以深入的核心难题与重大掣肘。鉴于此,车险综改聚焦主要矛盾,遵循轻重缓急的演进秩序,坚决摒弃了以往改革中既想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利益,又想维持行业保费收入稳步增长的“多元目标”,甚至不惜牺牲车险市场规模,按照银保监会的公开说法,改革的最主要目标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按照《指导意见》,在车险产品费用率上限从35%下调至25%的基础上,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1.98万元;商业主险投保方面,原来只涵盖车损险,三责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险种,现在增加了全车盗抢保险、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等6个险种,也就是说,车主只要买了商业主险就可享受到九种理赔服务,不仅不会像从前那样需要单独付费购买独立保险产品,总体购买成本大大摊低,也用不着因为找不到第三方责任人而自掏腰包。不仅如此,《指导意见》支持行业将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元-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元-1000万元档次。看得出,无论是强险还是商险改革,都在试图最大程度地催发车险的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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