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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商店去哪儿了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0-09-21 08:29

我国的国有文物商店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独特产物。20世纪六七十年代,北京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只有6家国有商店。1958年4月,上海古玩商业系统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专营与兼营古玩业务的单位紧缩为古玩市场、国营旧货商店、新龙、顾松记、仁立、益新成、尊彝斋、荣宝斋、古籍书店等9家。1961年天津市文物公司陆续合并了天津劝业场、瑞宝斋、万昌古玩店等国营和私人的文物经营业务,接管了天津市的文物商业。1959年6月,广州将当时经营古玩文物的合作商店加以改组,成立国营购销公司,各地成立收购站进行收购。

1960年9月24日,国务院批准《关于改变文物商业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的方案》,决定各地由非文化部门负责领导的文物商店的性质,一律改变为实行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收集社会流散文物的收购站和临时保存所,统一划归文化部门负责领导。文物商店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集社会流散文物,提供博物馆、研究单位和学校作为陈列展览和研究对象;同时提供国内需求,适当组织出口。另外,代表国家办理废旧物资中的文物拣选。至此,文物商业经营体制机制得以理顺,文物商店的工作得以明确,文物流通中的政府管理得到加强。现有的国有文物商店,就有许多成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如上海古玩总店(1958年成立)、北京市文物商店(1960年成立)、广州市文物总店(1960年成立)、天津市文物公司(1961年成立)、四川省文物总店(1962年成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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