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 2020-10-12 08:18
贵阳市住建局租赁处处长熊凯说:“近期,全国多地频繁发生房屋租赁企业负责人卷款‘跑路’的行为,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利益都受到损害,从一个简单的市场行为演变为一个社会问题。从经营层面讲,租赁公司采用这种模式就是一个骗局,涉嫌非法集资。”
熊凯介绍,今年以来,贵阳市有七家房屋租赁企业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方式进行经营,涉及房源1000多套,他们的经营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是监管困难的症结所在。“根据我们的调查,这种租赁公司在运营中收支是两条线,事发时早就把款项打到其他企业,对出租人与承租人采取不见面的方式‘两边瞒’。”熊凯说,“这些租赁企业在‘跑路’和群众报案之前很难识别,往往在‘跑路’以后才会被发现。”
“通过监管,我们发现一些房屋租赁企业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异常经营行为,我们也对他们进行了约谈,一些租赁企业负责人以扩大‘资金池’‘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为由进行辩解。”熊凯说,在约谈时这些企业并未“跑路”,也没有接到群众举报,主管部门很难判定其是否违法。
熊凯介绍,部分房屋租赁企业只有营业执照,并没有资质证书,但是他们迅速扩张,即使在被约谈、查封后,仍然迅速更换办公地点,与主管部门“打游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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