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020-10-30 07:44
营商环境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市场活力的释放。当前,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亟须以更大力度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迸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更强、动力更足,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孕育机遇、提供保障。
全面保护产权增强信心。产权内容完备、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是市场主体持续参与竞争、积极创新创造的重要基础。民法典规定,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从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提供了坚实法律基础。民法典的通过和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让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包含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的财产权益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权能更加细化优化。同时,物权请求权、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权利救济方式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产权激励更加有效。市场主体的各类财产权益得到法律更为全面确认和充分保护,创新创造的内在动能更加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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