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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平板教学”初中超4成,国务院督察组:存在违规分班、强制销售

中国政府网  2020-11-04 10:20

三、校企合作不规范不透明,剥夺了学生及家长对平板电脑的选择权。督查发现,学校引进平板电脑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品牌型号选择和议价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缺乏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协商。一些家长向督查组反映,平板电脑和教辅软件等均为学校指定,学生及家长事先对硬件性能、软件功能等一无所知,既无选择权又无议价权,有时连销售主体是学校还是公司都搞不清楚。学生实际购买并使用的平板电脑和教辅软件,却由学校指定品牌、商定价格并签订购买合同,剥夺了学生及家长的选择权、议价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等规定。

四、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监管缺位,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督查发现,目前嘉兴市127所初中学校已有53所开展“平板教学”,占比超过40%。其中,嘉兴市南湖区和秀洲区分别有五分之四和三分之二的初中学校开展了“平板教学”。截至督查时,嘉兴市2.2万余名初中生参加了“平板教学”,以人均支付费用5000元估算,嘉兴市参加“平板教学”的初中生花费超过一亿元,其中平板电脑的硬件花费近7000万元。然而,嘉兴市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未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的要求,以“家长自愿”、“家长与公司的市场行为”等为借口置身事外,未及时制定出台有关监管政策和管理规定,不履职不作为,导致有关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学生及家长对此意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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