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0-11-10 09:01
聚焦小微权力运行,织密基层监督网络
聚焦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越性目标任务,浙江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制度建设,围绕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以制度力量推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眼于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浙江开展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审查调查职责,将省直单位派驻机构由35家减少至25家,以综合派驻为主,推动机构设置更科学、监督力量更集中。为增强派驻监督刚性,该省纪委监委建立派驻机构与委机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实现协同监督、一体监督。同时,明确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调查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和管辖权限,发挥合作办案的优势。
围绕更好发挥巡视巡察作用,浙江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机制。以专项巡察、提级巡视、交叉巡察等为抓手,巡视带动巡察,巡察配合巡视,省市县三级联动,提升巡视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推动巡视巡察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各市县党委换届以来,全省共巡视巡察市县管理党组织5744个,村(社)党组织21799个,发现面上问题26.12万个。
构建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基层监督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浙江围绕精准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创造性运用“枫桥经验”“后陈经验”,延伸、织密基层监督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起群众反映纪检监察问题平台,纪检监察接访工作前移,让群众信访“最多跑一地”;发挥数字优势,打造“数字纪检监察”平台,让群众信访举报“一次都不用跑”;在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上,在村级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将监察监督的触角再延伸,打造百姓家门口的“监督哨”。
着力补齐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薄弱的制度短板,浙江推动小微权力清单式管理、智慧化公开、多渠道监督,提升问题线索办结率,消除基层乡镇(街道)自办案件空白点。(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黄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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