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5 08:47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杜燕飞)国家外汇局4日通报10起外汇违规案例,内容主要涉及公司、个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罚款金额总计1441.8万元。
通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通报部分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154.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至12月,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金额合计29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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