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 08:43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李彤)“信托制度是舶来品,但受托人文化不是。”“信托公司只要有决心、有意愿,完全有资源、有能力做高品质的受托人”……
在“2020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表示,近年来,信托业积极按照信托业务规律完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业务流程和激励约束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此同时,全行业仍然存在受托人文化不成熟、受托人职责不清晰、受托人定位有偏离等问题,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何为受托人文化?黄洪认为,要守正,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承担社会使命;要忠实,对委托人诚实守信,以积极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要专业,管得住,具备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的能力,管得好,具备与受托服务目标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和主动管理能力。
他认为,当前信托业在建设受托人文化上,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意识不牢,未坚实树立受托人定位的思想自觉。例如,有些信托公司将委托人对自己的信任建立在明示或暗示的刚性兑付上,违背了信托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制度定位。
其次是守正不足,未高度重视受托目的的正当性要求。不够坦荡,热衷于投机;不够规矩,漠视规则和纪律;不够担当,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口号多于行动。
三是忠实不够,未完全做到对委托人的勤勉尽责。大量存在损害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行为,缺乏积极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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