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舌尖上的浪费有“法”治
为了解决这个既迫在眉睫,又事关长远的问题,加速立法是此次反食品浪费法制定的另一大特点。
从今年8月中旬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立法工作专班起草反食品浪费法开始,到12月下旬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只有4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期间,专班成员系统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收集、整理了国外法律、有关国际组织文献;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外卖平台、食品加工零售企业和专家学者等意见,书面征求法工委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如此多的步骤,目的就是要抓住食品浪费最关键的环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说:“针对实践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围绕公务用餐、单位食堂、学校用餐、宴席用餐等浪费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作出规范,着力解决舌尖上的浪费。”
针对具体问题、热点问题,用法律条文作出规范是此次反食品浪费法制定的第三个特点。草案中,首先明确的就是食品浪费的定义“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各类主体的要求上,草案在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反食品浪费工作领导的同时,首先提到了对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强调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科学合理安排用餐数量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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