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09:10
“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这是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
“十四五”期间农村改革的目标与任务与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是密不可分的,如何理解和把握好“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之间的关联,是做好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关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在农民,落脚点在农村,重点聚焦在农业。从传统意义上讲,在有限交换关系条件下,农业生产按照要素资源(土地、劳动力、农业投入品)进行优化组织,从而实现产出最大化目标。显然,这一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农业发展的约束条件越来越复杂,需要实现的目标越来越多元,使现代农业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风险,不仅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还有诸如社会风险、道德风险等复杂风险。由此,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防范农业系统性风险,加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安全,成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及途径选择。
推动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指向是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必要集聚与有效积累。就要素层面而言,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例,政府投入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在机制上有赖于生产经营主体的内生激励。针对这一情况,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解决了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稳定预期问题,为要素集聚提供了有力保障。从目前要素的产出效益而言,还处于较低水平,很难对现有要素投入形成有效激励,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农业支持保护措施,形成要素投入的正向激励,有效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必要集聚与有效积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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