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变“公寓”?学区房成“糟心房”!
近日,一些网友通过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反映,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后园馨园E区376户业主的“住宅”变成了“酒店式公寓”,导致业主孩子无法就读片区内的优质学校。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爆料涉及的购房合同不一致、房屋查询证明前后矛盾、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等关键信息,业主、开发商、管理部门各执一词,让这起持续一年多的纠纷疑点重重、扑朔迷离。
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处理。
业主和开发商购房合同不一致,谁在制造“阴阳合同”?
2019年6月,山东临沂兰山区后园馨园E区的业主孙女士在为孩子上小学报名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却被学校拒绝,理由是:房子不是学区房,而是40年产权的公寓。“买的时候,宣称是学区房、70年产权,怎么突然变成了公寓?”这个消息让部分业主愤懑不已。
日前,记者走进后园馨园E区看到,居民楼外观上没有任何不同,都是碧瓦朱檐,鳞次栉比。据小区业主介绍,后园馨园E区共有1号、2号、3号、5号四栋楼,其中1号楼为住宅楼,存有争议的是2号、3号、5号楼,共涉及376户业主。
记者翻看业主和开发商各自提供的购房合同发现,同一栋楼、同一单元、同一门牌、同一面积,购房合同上其他表述一模一样,唯独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一栏不同。业主拿出的购房合同上写着“住宅”,而开发商拿出的合同上,规划用途里却写着“公寓”。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