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个人QQ号、账户等助网络诈骗,6名“帮凶”获刑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充当“卡头”“卡农”,出售、出租名下银行卡、空壳公司对公账户、QQ号等供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使用。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0年初。当年1月7日,上海某公司出纳张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为另一公司财务,有工作需要加一下QQ号。张女士照做后被拉进一个QQ群。
进群后,她惊讶地发现群里竟然有自家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张女士根据两位“领导”的指令,在当天陆续转账给3家公司4笔款项,共计980万元人民币。显然,张女士被骗了。
调查发现,张女士转账的3家公司均注册于2019年10月至11月间,没有任何经营业务,法人分别是常某、黄某、张某,他们或无业,或在外打零工。指示张女士转账的“领导”QQ账号来自于一个“QQ号贩子”赵某,他于2020年1月1日将自己手中的3个QQ号出售给他人。
案件审理中,黄某交代,2019年9月,因在外打工不顺,经济上捉襟见肘。他了解到,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并配合办理营业执照、开设账户等就能拿到“好处费”。 2019年10月底,黄某被带到南京,在林某和“惠会计”(均化名,另案处理)等人的带领和帮助下注册了2家公司并在银行开通对公账户,同年11月底,他又被带到杭州,注册了4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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