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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自行填路不属合法自助行为构成侵权

人民法院报  2021-02-23 09:45

原标题:上海一中院:自行填路不属合法自助行为构成侵权

本报讯 回家的路只有一条,但是邻居在其自留地一侧挖路种菜,导致路面狭窄,为了车辆顺利通行,多次自行填埋菜地拓宽道路,这是否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因填路压坏的蔬菜、树苗等损失又应由谁承担?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认定阿军、阿娇的填路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助行为,维持一审法院关于阿军、阿娇承担60%侵权责任的判决。

2019年,长居在外的芳姐(化名)回到村中老宅,发现老宅与自留地之间被铺上了2.8米左右水泥路,供村民进出村庄通行。芳姐认为这条水泥路侵占了自己的自留地,便动手把靠近自留地一侧的水泥路面挖掉,种上了蔬菜、树苗,并埋了一根木桩保护菜地。这样一来,水泥路变得很窄,只能通过电瓶车、行人。

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期间,阿军、阿娇(化名)因车辆通行需要,多次填埋菜地,并导致芳姐种植的卷心菜等多种蔬菜、树苗遭到毁损,而木桩也在一次填路中被拔起丢在菜地,双方因此事发生纠纷。

芳姐认为,这条路占了自己的自留地,阿军、阿娇破坏了菜地必须赔偿。而阿军、阿娇则认为,芳姐把公共道路挖掉种菜严重影响出行,填路系为了维护正常的通行路权。

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芳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阿军、阿娇赔偿蔬菜费、树苗、木桩费合计936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芳姐的损失应由阿军、阿娇承担60%,其余损失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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