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03-01 09:34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入刑
实践中,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司乘人员生命健康。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规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这样的行为,原来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那么如果足以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具有公共危险性的,那么也可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所以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前,它也是可以依法按照犯罪来处理的。所不同的是说刑法修正案(十一)专条专门把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了,也配备了相应的法定刑,那么可以预见未来司法机关在适用这个条款的时候,对于针对危害驾驶安全的行为,在适用上可能定罪的门槛,可能就要比以前掌握得要低一些,适用起来也更为果断坚决一些。
高空抛物入刑 增设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此次刑法修改将高空抛物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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