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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来喽!这些事是你必须知道的→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03-01 09:34

原标题:刑法修正案(十一)来喽!这些事是你必须知道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它适用起来就更加简便了,为什么?因为行为已经非常明确,高空抛物如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这种情况之下可以定罪判刑,它的法定刑也规定得比较轻一年以下,也方便适用,但同时也要注意,如果高空抛物造成死伤结果构成其他更重的罪,那还是择一重罪处罚。

冒名顶替他人入学就业安置入刑

近年来,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暴力袭警等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冒名顶替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及袭警罪,将相关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社会上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对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冒名顶替罪。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特别是冒名高考上大学往往可能有家长作用的因素,还有学校组织的因素,另外还有可能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配合的因素,往往没有这些个因素的话,它是做不到的。所以对这些行为也规定为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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