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08 09:10
深圳市全面铺开“无障碍出行”专项监督
在广东省检察院的部署下,2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全面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关注无障碍出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影响残障人士安全通行问题。
深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宝安区检察院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整改的同时,我们即考虑这项整治行动应当向全市铺开,希望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推动下,能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脚下安全’,着力解决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问题。深圳检察机关将着力推进落实这项专项工作,特别是后续行政机关的落实整改情况等,今年6月将对该专项工作进行总结,确保监督成效。”
广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对此表示:“无障碍设施建设体现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程度,目前残障人士出行仍存在障碍,我省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广州、韶关等地也开展了保护盲道等相关公益诉讼工作。深圳市检察机关部署‘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大局,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的体现。广东省检察机关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守护残障人士出行安全,主动维护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将在全省开展无障碍设施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督管理,呼吁全社会共同关爱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韦磊 汪林丰 侯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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