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08 09:10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深圳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接下来,该省检察院将在全省部署开展无障碍设施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并呼吁全社会共同关爱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
今年1月11日,残障人士陈某某乘坐轮椅经过深圳市宝安区新和大道后亭路口时,因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缘石坡道破损从轮椅摔下,经抢救无效不幸于1月14日离世,该事件的发生引发了网友关注。在获悉此事后,1月14日当晚,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挥广东省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线索调查程序,并连夜成立四级检察机关专案组,于1月15日对事发地全面快速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工作。
依法督促事故现场迅速整改
经现场勘察和调研,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事故现场立有数个阻车桩堵住了无障碍通道,其中一个阻车桩已从底部断开并被弃置一旁,在路口无障碍坡道处形成坑洼。当日陈某某乘坐电动轮椅车经由此地上坡时受阻车桩限制,只能从较宽的阻车桩断开处通过,由于地面坑洼导致陈某某失去平衡从电动轮椅车上跌落。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路段无障碍设施未得到及时保护及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潜藏重大安全隐患,侵害了残障人士平等出行权和正常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而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涉案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怠于履行保护和维修职责,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广东省检察院1月15日批复,宝安区检察院对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审查。
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积极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治。1月21日,相关职能部门已完成事故现场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2月6日完成了事发路口周边9个路口的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