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15 08:33
2020年7月,该院将二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同时对杨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杨安承担假酒销毁费用,并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同年12月25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安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判处被告人余文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杨安当庭支付6448元的假冒白酒销毁费用。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纯天然”减肥食品岂能添加违禁成分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鲁平)为牟取暴利,将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的胶囊、片剂自行包装,自称为“绿色纯天然中药减肥食品”,通过互联网平台疯狂销售,短短六个月销售近50万粒(片),牟利达1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初秋,张坤东听说推销减肥胶囊能赚大钱,便在明知其上线销售的减肥胶囊、片剂含有西药成分且无任何资质、包装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与赵小美取得联系。随后,双方就销售减肥胶囊达成共识,约定仅在网络上联系,赵小美负责“下订单”,张坤东委托“厂家”直接发货。
同时,赵小美还拉拢姐姐赵小丽一块在张坤东处进货再销售。赵小美试服用张坤东的“强效药”后,出现了头晕、恶心的情况,但她认为健康与美丽不可兼得。于是,赵小美姐妹俩通过渠道自行定制、设计多种外包装盒,以分包命名的方式,将这些“强效药”变身为绿色纯中药配方的减肥产品,后通过淘宝网店、微信等平台以高出进价十几到几十倍的单价对外销售。两人在零售的同时还发展“代理商”,通过微信与天津的高锦取得联系,发展其为销售“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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