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21-03-16 08:42
是非曲直要分清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罗建华和王建柱两名法官还专门针对吴某某丈夫及其代理律师安排了一场特殊程序,将他们带到另一个办公室,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记入审判笔录。
记者了解了其中的缘由。原来,调解意向达成后,法官燕妮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程敏特意叮嘱她:签订调解协议给付赔偿款时,一审原告方都要到场,确实无法到场的,必须提供经公证的领款委托书,避免出现新的纠纷。
燕妮与吴某某丈夫的代理律师联系后,律师称吴某某父亲病重,无法到场,其持有吴某某父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领取本案调解款。燕妮明确告知,如无法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领款授权委托书,否则不能领取。律师见法院态度坚决,只好告知吴某某父亲已于一审诉讼期间去世。这一事实导致原审判决吴某某父亲取得19年供养抚恤金的事实依据发生了重大变化。调解还能否继续进行?
考虑到原告方连遭不幸,生活困苦,申诉方沈阳某人力公司的116万元资金已被法院冻结两年多,也是十分着急,郝熠经请示副院长姜凤武同意,决定在新的事实基础上继续做调解工作。3月5日,继续调解的各方条件已经具备。次日是周末,为了让死者家属早一天拿到赔偿款,让企业早一天解除烦恼,法院决定周末继续调解。
为民情怀不减,是非曲直要清。法院对原告方在诉讼中刻意隐瞒的行为必须明确态度。燕妮对记者说出了此番操作的良苦用心:“法治体现于审判的公正高效为民,更致力于构建良好的秩序。对妨碍诉讼行为进行惩戒,既是彰显司法辨是非、明善恶的本质功能,也是向社会传递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导向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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