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家庭暴力③|制止家暴,法律保护伞撑开了多少?
赶早,她走进诉讼大厅,排队、拿号、提交材料。
“我只帮你受理,给不给保护令,什么时候给,你等法官电话。”一名工作人员收下了那叠申请材料。
下午六点,王帆接到了参加第二天庭审的电话通知。
第一次走进庭审现场,激动、紧张、意外……王帆想,自己怎么会走到这样的地步。法官的冷静很快将她带入状态,怎么被丈夫打、母亲的伤势、一家老小有多需要被保护……她一一诉说。
法官问王帆,申请材料里的受保护对象怎么只有她,父母的名字为何被划掉了。王帆记得,那是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让她划掉的,“办事人员说我的保护令只能申请我一个人,除非把父母都带来。”法官让王帆又添上了父母,并按上手印。
一个多小时后,王帆拿到了救命稻草般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那天是农历腊月二十八。
王帆获得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受访者供图
这是在遭遇家暴的六年里,王帆第一次向法院求助。从提交申请到法院作出裁定,大约过了二十四小时。
反家暴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当得知法院不仅会将这份保护令邮寄给她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也会向她的丈夫递送一份时,王帆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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