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家庭暴力③|制止家暴,法律保护伞撑开了多少?
李莹曾遇到一个典型的精神暴力案例。夫妻双方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男方是教授,女方是副教授。男方经常对女方进行“洗脑”和羞辱,不允许女方有个人社交生活,每天只有学校到家,两点一线,十几年如此。直到李莹告诉她,这是精神控制,女方才意识到问题所在,决定跟丈夫离婚。半个月后,女方告诉李莹,离不了,丈夫哀求,称“离婚就自杀”。
反家暴法中,家暴被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丈夫常常对王帆说“你怎么不听我的”。身体暴力则取决于被辱骂时,她是否回嘴。“只要一回嘴,绝对一顿毒打。”
丈夫发给王帆短信内容。受访者供图
与丈夫走到这一步,王帆不是没有想过离婚,但怎么离、孩子的抚养权能否争取到、财产怎么分、家暴能否在离婚诉讼中得到认定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都是她必须要考虑的。
源众服务中心的报告还分析了近五年北京地区320份涉家暴案的判决书,多个结论令李莹感到意外。
“首先是涉家暴的案件总量低。”报告显示,同时段的婚姻家事类案件判决书超过19万份,但以“家暴”或“家庭暴力”为检索关键字所得判决书总量仅有320份。且320个案例中仅有2个提及了反家暴法。李莹表示,在高家暴发生率的情况下,这个数据太出乎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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