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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5起戒毒工作指导性案例

人民网-法治频道  2021-07-13 16:11

戒毒人员严某,男,35岁,原跆拳道项目国家队队员,曾获得跆拳道世界公开赛54公斤级冠军。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后,严某在生理脱毒区戒治期间,纪律观念淡薄,不愿与人交流,沉默寡言且有暴力倾向。鉴于其有运动特长,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对其进行以运动戒毒为主要手段的康复训练。

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训练中心根据FITT训练原则、动态体质测试结果、以及严某的运动状态和自我身体评价,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四区流转的过程中,为严某量身制定了运动处方,即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每个区都配备康复训练师,在康复训练中心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针对性地对严某进行康复训练。康复训练的同时及时监测严某的训练效果,并且针对差异及时调整运动处方。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严某的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等进行测试与评定,科学指导康复训练的开展和效果评价。在康复训练的过程中,及时介入心理辅导,从心理矫治专业层面了解严某的心理动态,针对性谈话教育,帮助其重塑信心,确定目标,制定戒治规划。

经过强制隔离戒毒所针对性的运动戒毒康复训练,严某的身心健康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

案例五:

成立普法宣讲团

开展对外禁毒宣传工作的案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力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攻坚冲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近年成立“蝶美·阳光”禁毒普法宣讲团,打造“分组分众、专精结合、因人施讲、精准普法”的禁毒宣讲模式,构筑“N+宣讲”的多维度、立体化、综合性宣讲架构,进一步推动禁毒普法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至今,广东省女子所“蝶美·阳光”普法宣讲团已举行活动30多场,累计受教育人次达3万多人,成为广东省内普法宣讲的一面鲜明旗帜,为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加强所地、所校、所区合作,探索禁毒普法宣传新模式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以上案例均可在12348中国法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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