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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年10月25日09:32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健全贯彻落实工作台账机制,逐项分工、明确责任、及时督查、定期报告,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强化牵头单位责任,明确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汇总贯彻落实情况,填报工作台账,确保按照研究意见和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加大督办力度,对承办单位报送的贯彻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研究设立督查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推进“回头看”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加强和改进工作。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好今年“两会”的指示要求,认真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延续去年精简高效办会的做法,在压缩会期、精减人员的前提下,确保会议井然有序、“减量不减质”,疫情防控万无一失,会风改进再上新台阶。服务常委会制定海警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陆地国界法等,修改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反洗钱法和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等正在抓紧推进。此外,围绕反制“长臂管辖”、涉外人权斗争、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国际条约适用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

2.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立法服务工作。坚定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一国两制”法律制度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审议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研究梳理党中央确定的立法项目,及时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适时启动相关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修改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以及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的配套规定。加快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服务常委会制定医师法、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抓紧推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修改工作。丰富立法形式,深入总结“决定+立法”、“决定+修法”、法典编纂等立法形式,服务常委会制定反食品浪费法等“小切口”立法;开展法典编纂工作研究,起草形成《关于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的汇报》,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加大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的研究和推进力度。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加强联系指导和工作培训,拓展联系点布局。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长江保护法领域和行政处罚法领域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指导地方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对立法中的难点问题、重大分歧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先后就“一法一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多部法律草案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或牵头起草有关法律草案,主要立法项目成立工作专班。注重将立法宣传、对外发声与立法工作一同部署、同步推动,发挥法工委发言人作用,讲好立法故事,并就反食品浪费立法、外商投资法实施、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等问题对外发声。

二是改进监督服务工作。按照“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要求,研究制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在安排听取审议的年度环保工作报告中增加关于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内容,增加开展关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的专题调研。服务常委会修订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改革举措、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紧扣推动法律有效实施,综合考虑法律特点,改进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暗访等工作要求,研究起草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通过第三方评估、法律通过前评估等形式,及时对法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共对21件法律案进行通过前评估。推动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并于2020年10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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