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1-11-12 15:48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既激发生态效益,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既彰显相关主体社会责任,又是不可错过的发展机遇。《意见》明确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从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到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再到综合利用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社会资本可通过多种方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另外,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双碳”支持政策密集部署的当下,环境治理及其涉及的流域整治、智慧园林等细分行业前景广阔,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定能在服务大局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不等于政府袖手旁观。《意见》以两个部分的篇幅讲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充分说明相关工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一方面要做好“促”的工作,通过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方式释放政策红利,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让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一方面要做好“管”的工作,严禁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严禁突破保护红线、法律底线。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路子才能越走越宽、越走越顺。
让社会资本激活生态保护修复的一池春水,还需不断细化配套政策、做好制度执行。此前,多地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并出台实施细则,这也说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生态问题不尽相同,以《意见》为遵循,因地制宜改造具体方案,才能为社会力量投身生态事业铺平道路,促进全社会参与其中,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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