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1-11-12 15:48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改革方向,研究设计改革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是,也要看到,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部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需要持之以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共护美丽家园。
生态保护修复,不是一个单位、一群人的事,而是全社会、所有人的事。近些年,中央财政在国土综合整治、蓝色海湾建设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投入资金,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但面对量大面广的生态问题,只靠财政资金,无论如何完不成保护修复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社会力量有责任参与到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中来。此外,凭借资本充裕、技术先进、了解国际经验等多方面优势,相关社会力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意见》以制度规范促进生态修复市场培育,是充分总结实践经验作出的顶层设计。从规定参与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到提出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内容、程序、重点领域等作出明确规定、提供具体指导,极具操作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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