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1-12-23 10:00
曾几何时,提起法拍房,人们联想到的是便宜,但法拍房真的能给购房者带来实惠吗?
一方面,对竞购者来说,法拍房的起拍价确实比市场价便宜不少,但“图便宜”的背后暗藏着许多“坑”与“陷阱”:权属不清无法过户、房屋被占用无法交付、拖欠高额水电物业费、户籍指标被占用,等等。这不,今年6月,一位“深漂”阳女士就经历了过户5个月依然无法入住的窘境。
另一方面,对城市管理者来说,法拍房成为了逃避限购政策的“法外之地”。不限购,价格又低,引得不少炒房资金涌入法拍房领域,高溢价成交数见不鲜,严重误导市场预期,干扰了“房住不炒”方针的施行。
可见,法拍房自身存在着一定的制度漏洞,再不堵上,于国于民都不利。
如今,堵漏的措施来了——
12月19日,最高法公布了一则《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第一条即: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法拍房将与各地方的限购政策保持一致,没有购房资格的竞拍人将不能参加法拍。原先以法拍房绕开限购政策的路,现在不通了。
两日后,12月21日最高法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指出: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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