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频道 2022-02-17 11:19
人民网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孙竞、温璐)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颁布,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法治副校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2003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近20年来,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办法》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破解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
每年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
《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
邓传淮介绍,新颁布的《办法》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拓展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根据《办法》,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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