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2-21 09:00
为违纪违法者“站台撑腰”
周波担任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把手”后,多次放任刘勇以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在这一过程中,刘勇为表示感谢,每次抵押贷款成功后,便主动向周波送上感谢费。2014年至2015年期间,刘勇先后5次向周波送上了3万元感谢费。刘勇绞尽脑汁地“围猎”巴结换来了周波的委以重任和信任有加。对刘勇犯的错误,周波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意护短遮丑、袒护纵容。
“在新供销房地产公司资金问题显露时,我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处理问题,甚至还为刘勇找借口,实际上是在袒护他,既是护他的短,也是护我自己的短。我盲目地信任,觉得他可以把所有问题都处理好。”周波说。
然而,所谓的“感谢”,不过是周波将权力变现的借口,更是刘勇费尽心机的筹谋,后果更是难以弥补的社有资产损失,幡然醒悟的周波只能在留置室内哀叹恨晚。
任性用权终尝恶果
周波曾对办案人员说:“我知道社有资产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民主决策后才可实施。”然而,在他与刘勇通过利益输送所建立起来的特殊关系背后,“一把手”的“责任田”荒芜不堪,社有资产被“硕鼠”啃食得满目疮痍。对盲目决策、责任缺位、监管缺失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一个个难以推进的社有项目,周波却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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