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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频换“腐道” 终入深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3-19 08:56

“当时认为给管理服务对象做了事,他们有所表示也是理所当然……但是贪欲一旦被放纵,就会变成汪洋大海,再会游泳,也会被‘淹死’。”这是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李光辉忏悔录里的话。

身为质监站“一把手”,李光辉在“靠山吃山”方面费尽心思、不知收手,频繁更换“腐道”,企图蒙混过关,先后众筹成立公司赚钱充实单位“小金库”、低价购买服务对象越野车、受贿为他人承包业务提供便利等,最终用自由“悉数买单”。

2005年,李光辉当上站长不久,就把组织的信任与期望抛于脑后。“可以说,自从当上站长后,我就一心希望能赚大钱、过好日子。”他对办案人员讲述,工作闲暇之时,他总是在思考如何将“权力变现”。

经过一段时间谋划,他的第一个赚钱计划“出炉”。2011年,李光辉召集质监站干部职工开会,提出由他本人牵头,大家出资众筹成立一家公司,专门经营工程建设中脚手架钢管扣件租赁业务,利润入账单位“小金库”,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

可以想象,有质监站做后台,一些建筑老板唯恐巴结不及,必然争着把“订单”送上门,公司的业务自然风生水起,利润可观。

毕竟是第一次尝试,李光辉打电话咨询从事法律工作的亲戚。亲戚苦口婆心劝告,公职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性行为牟利是明显的违纪行为,建议他不要参与。在风险面前,他权衡利弊后把公司交给时任涪陵检测中心主任王晓强(另案处理)负责,自己则另谋他路,盘算其他“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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